材料質量控制
1、各種輕質隔墻所用材料的品種、規格、性能、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材料技術標準規定,應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測試報告。
2、木材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可燃材料應作阻燃處理,符合國家消防B1級的要求。
3、人造板的甲醛含量應進行復驗,合格才準使用。
4、有隔聲、隔熱、阻燃、防潮要求的,材料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。
5、玻璃板應采用安全玻璃(鋼化玻璃、夾絲玻璃、夾膠玻璃、有機玻璃等)嚴禁使用普通玻璃。
6、填充材料應干燥,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